「身分證沒國旗是走向實質台獨」 賴士葆將提案修戶籍法
呼籲賴士葆委員同時修法並向國際表達訴求,將來台灣參加任何國際組織,將不再使用中華臺北,應該正名為中華民國並掛上中華民國國旗。台灣參與中國所有官方或民間會議,也要掛上國旗並寫上國號,這其實跟台獨沒有關係,這只是一個國家的基本尊嚴!
身份證是國內文件,不管有沒有中華民國的國旗,跟國際社會是沒有關係!
事實上,台灣人在1945年到1952年這七年間,就同時擁有日、中兩國的各種有效證件。
附註1:
行政院於1946年1月12日發布的「節參字第0397號訓令」號稱「恢復」日本台灣人的中國國籍,其效期回溯至1945年10月25日。
此舉違反「佔領不轉移主權」原則:1907年海牙公約陸戰條例第四十五條,禁止強迫被佔領地居民向敵國宣示效忠。然而中國政府以「為方便管理之暫時措施」回覆英、美兩國的抗議。
日本直到1952年簽訂舊金山合約後,方才註銷台灣人的日本國籍,台灣人在1945年到1952年這七年間,就同時擁有日、中兩國的各種有效證件。
附註2:
如果真要走上實質台獨,就跟中華民國沒有關係了!
我們可以先明確定義所謂的「台獨」與「華獨」的差異,了解中華民國是流亡政權,在1949年國共內戰之後,在台灣實行殖民的事實!如果是華獨,就是明確區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獨立自主的國家!
但如果要走上賴士葆所謂的「實質台獨」,一定會揚棄中華民國,修憲變更國旗與國號,這也是台獨人士的深切期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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