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16日 星期日

窮查理的普通常識-養家活口的方法

查理·蒙格談到律師業的另外一種模式:

小的時候,父親是個律師。有個客戶兼好友叫格蘭特·麥費登(Grant Mcfayden),是福特汽車在奧馬哈的經銷商。麥飛登先生白手起家,是個非常了不起的愛爾蘭人。他聰明、正直、極有魅力,是個非常了不起的人。

父親的另外一個客戶剛好跟他相反,那人是個吹牛大王,自視甚高,處事不公,大放厥詞,難以相處。當時我大約只有十四歲,我問:「爸爸,你為什麼替那個自視甚高的吹年大王做那麼多工作,而不是花更多精力在麥費登這樣的好人身上呢?」

我父親說:「麥費登先生正確地對待員工、對待客戶、處理問題。如果他遇到一個瘋子,他會趕緊遠離那個瘋子,儘快給自己找條出路。因此,我要是只做麥費登先生的生意,就沒錢給你喝可口可樂了!但是那位吹年先生就不同了,他會在生活中遇到許多法律糾紛。」

在生活中,為了養家活口,你無妨偶爾替喪失理智的自大狂服務;但應該像費麥登先生那樣為人處世。



參考書單:

1 則留言:

  1. 新約聖經 馬太福音10:16
    ———「你 們 要 靈 巧 像 蛇 , 馴 良 像 鴿 子 。」

    回覆刪除